中國殘聯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共同推動殘疾人康復機構與醫療機構加強合作的通知
2025-07-01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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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殘聯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共同推動殘疾人康復機構與醫療機構加強合作的通知(殘聯廳發〔2013〕1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殘聯、衛生廳(局),xx兵團殘聯、衛生局,黑龍江農墾總
中國殘聯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共同推動殘疾人康復機構與醫療機構加強合作的通知
(殘聯廳發〔2013〕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殘聯、衛生廳(局),xx兵團殘聯、衛生局,黑龍江農墾總局殘聯、衛生局:
我國有8500萬殘疾人,其中90%有康復需求,而得到康復服務的殘疾人僅1000多萬。目前,由于殘疾人康復機構數量少,資源分散,功能不完善,服務不連續,缺乏與醫療機構的合作,其作用和效能未得到充分發揮,難以滿足殘疾人日益增長的康復需求。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意見》(中發〔2008〕7號)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09〕6號)的文件精神,經衛生部和中國殘聯研究,決定共同推動殘疾人康復機構與醫療機構加強合作,進一步整合康復資源,提高整體康復服務能力,滿足廣大患者和殘疾人的康復服務需求。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殘疾人康復機構與醫療機構加強合作的意義
各級殘聯和衛生行政部門要充分認識整合區域康復資源對提高區域康復醫療資源整體利用效率和殘疾人康復機構服務能力的重要意義,以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宏觀調整醫療資源布局、全面提高醫療保障水平和加強殘疾人“兩個體系”建設為契機,充分發揮部門優勢,加強殘疾人康復機構與醫療機構的合作,通過分工協作和資源共享,優化現有康復資源,實現分層級醫療、分階段康復,為廣大患者和殘疾人提供安全、有效的康復服務,實現殘疾人康復機構和醫療機構的共同發展。同時,各級殘聯和衛生行政部門要充分認識康復工作的醫療屬性和社會屬性,積極與相關部門協調,爭取有利于康復機構建設、人才培養、經費投入的制度和政策措施,營造有利于康復工作發展的社會環境,建立殘疾人康復機構和康復醫療機構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
二、推動殘疾人康復服務體系和康復醫療服務體系的融合
殘疾人康復是以醫療康復為基礎的全面康復,包括職業康復、教育康復等諸多方面。殘疾人康復服務體系與康復醫療服務體系既有區別,又緊密聯系。兩個體系在各自發展過程中,應進一步發揮自身優勢,分工協作,形成合力。根據衛生部《“十二五”時期康復醫療工作指導意見》要求,目前各地正在積極建設分層級、分階段的康復醫療服務體系。2011年衛生部啟動的“建立完善康復醫療服務體系”試點工作,也將加強部門合作、整合利用現有康復資源作為試點工作的重要內容。各級殘聯和衛生行政部門要根據轄區內殘疾人康復服務資源和康復醫療資源情況,明確殘疾人康復服務體系和康復醫療服務體系的功能定位,完善政策措施,促進融合,增加區域康復資源總量,逐步構建分層級、分階段、分工協作、功能互補的區域康復醫療服務體系,進一步提高區域內殘疾人康復服務的整體能力。在此過程中,“建立完善康復醫療服務體系”試點地區的殘聯和衛生行政部門要發揮試點帶動作用,加快工作進程,率先形成優化、整合各級各類康復資源的有效工作模式,落實《衛生部建立完善康復醫療服務體系試點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
三、積極推進殘疾人康復機構和醫療機構的合作
各級殘聯和衛生行政部門要進一步解放思想,依據有關規定,研究制定鼓勵殘疾人康復機構和醫療機構合作的政策,通過合作共建、購買服務、技術指導等多種形式,實現殘疾人康復機構和醫療機構在技術、人員、場地、設備設施等方面的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并充分利用各類培訓資源對轄區內康復專業人員開展培訓,提高康復專業人員的規范化服務能力。
醫療機構要加大對殘疾人康復機構的技術指導,通過醫師多點執業、定期會診、人員進修等方式,加強機構間技術交流,實現共同提高。鼓勵醫療機構在充分評估殘疾人康復機構服務能力的前提下,及時將有康復需求的穩定期、恢復期患者轉診至具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殘疾人康復機構,實現患者雙向轉診。
各級殘聯和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監管,保障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有關工作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反饋中國殘聯和衛生部。
聯系人:中國殘聯康復部孟曉
聯系電話:010-66580397
傳真:010-66580086
聯系人:衛生部醫政司張睿
聯系電話:010-68792785
傳真:010-68792513
中國殘聯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
201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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