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戰略合作協議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長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就雙方捆綁、共謀發展達成共識。甲方愿意與乙方結成戰略合作關系,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綱領
1、合作宗旨
甲方與乙方的合作宗旨是通過雙方的緊密合作,打造雙贏、可持續發展的戰略合作伙伴關系。
2、合作內容
(1)甲乙雙方長期捆綁共謀發展,前期主要合作經營項目:貓舍音樂餐廳,無論項目成敗,均不影響甲乙雙方合作,如項目失敗,雙方另行合作其他項目。
(2)雙方相信,通過本次戰略合作,能夠幫助雙方進一步提升形象、創造盈利,并且為雙方合作創造更大的商業價值。
(3)雙方合作項目的投資、利潤分配、職責等以雙方簽訂項目合作附件為準。
二、合作期限
雙方合作期限為 20 年,從 2015 年 6 月 日到 年 月 日。有效期滿后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后可以續簽。
三、合作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雙方保證其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的權利和能力。
2、雙方保證在合作期限內不得與其他任何機構和個人進行上述合作或類似模式的合作。
3、合作期內雙方均不得泄露本協議合作相關的商業機密。
4、合作期間,雙方各司其職、通力配合完成合作項目,不得從事損害雙方利益的活動。
四、協議附件
1、本協議項下的合作業務以及相關的商業條款如有不完善的部分,雙方將協商另立書面說明,并作為本協議的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如果沒有特別說明,本協議各項條款同樣適用于協議附件。如果附件中的條款與本協議相抵觸,以附件中的說明為準。
五、不可抗力
如果出現嚴重阻撓任何一方履行協議義務的不可抗力事件,或者此等不可抗力事件使得合同目的無法實現,則該方應當無任何遲延地通知另一方關于其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部分合同義務受影響的程度,并出具有權機關的證明。受到影響的義務履行部分應當推遲到不可抗力事件程序后完成。
六、保密條款
1、本保密條款不因雙方合作的終止而無效,合同終止后,本保密條款對雙方仍具有約束力。
2、在任何時候,不論是在本協議有效期還是合作協議終止以后,任何一方對在合作過程中了解的有關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均應承擔保密義務。除非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任何時間向任何人透漏任何保密信息。
七、違約責任:
1、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雙方均應友好履行本協議所列事項;
2、如在協議期內單方違約的或不能如約履行合同的,守約方有權依照本協議向法律申訴的權利,違約方需支付守約方違約金100000元。
八、爭議解決
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九、附則
1、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蓋章) 乙方: (簽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