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美在是一家普通公司的前臺,負責每天的接待與客人來訪登記,工作也是比較平穩沒有太大的變化,每天也會認真完成自己工作上的任務,偶爾老板會安排別的事項給她,小美也是細心完成從不拖拉。就在星期三那天老板走過來毫無理由的就說辭退小美,像這種情況,身為員工的我們無緣無故被公司辭退怎么賠償怎樣申請勞動仲裁呢?
小美在是一家普通公司的前臺,負責每天的接待與客人來訪登記,工作也是比較平穩沒有太大的變化,每天也會認真完成自己工作上的任務,偶爾老板會安排別的事項給她,小美也是細心完成從不拖拉。就在星期三那天老板走過來毫無理由的就說辭退小美,像這種情況,身為員工的我們無緣無故被公司辭退怎么賠償怎樣申請勞動仲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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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無故被公司辭退,應該得到什么賠償
1、在勞動者并沒有出現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也沒有給單位造成損失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出現無理由的口頭辭退勞動者,應當額外的給勞動者支付一個月的薪資
2、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強行辭退勞動者且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同時勞動者不在勞動法規定的辭退范圍內,那么該用人單位的行為就已經構成違法行為。用人單位在這種情況下就必須支付雙倍的賠償金額給勞動者作為經濟補償,即工作每滿1年需要向勞動者支付兩個月的薪資作為補償。
3、《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二、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準備好一份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的復印件。
2、被申請人的身份證明信息:所為被申請人就是我們需要告的哪一方,比如勞動者告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就是被申請人,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式系統”之后進到你要告的用人單位頁面就可以把被申請人的身份證明信息打印下來。
3、可以證明與被申請人之間有存在勞動關系的材料,比如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合同通知書、每月的工資單據(條)、社會保險繳費的證明,與被申請人的工作記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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